新加坡《就业(修正)法案》将影响众多企业主
2018年10月2日,新加坡议会提出了《就业(修正)法案》(“修正案”),提出了针对《就业法》(“原法案”)的几项拟议修订。随着新加坡的就业格局越来越以员工为中心,企业必须及时了解这些发展情况,并对其人力资源管理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避免违反任何就业法规或法规。
修正案将为所有员工带来更多的保护和更大的权利。关键变化包括扩大原法案的核心条款以覆蓋所有管理人员和高管,无论他们的工资水平如何;扩大解雇的定义,使其包括强迫辞职;强制规定所有员工享有法定休假权利;提高有权获得法定保护的员工的工资水平。
广告《就业法》的主要变化
取消PME的工资上限
修正案的最大变化就是取消专业人士、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Professionals,Managers and Executives, “PME”)每月4,500新元的封顶工资。这意味着几乎所有员工(公务员、家政人员和海员除外)都有权享受法案规定的关键法定福利。这些福利包括最低年假,带薪病假,住院假,医疗费用的补偿以及不当解雇的补偿。目前,每月收入超过4,500新元的PME人员并未被纳入到法案中。取消工资上限后,就业法案保护人群的覆蓋范围将额外扩展至430,000个PME人员。
所有员工均享有法定假期权利
修正案通过把休假条款从第四部分转移到《就业法》的总则部分,将休年假的法定权利扩展到所有劳动者。《就业法》第四部分目前仅适用于基本月薪最高为4,500新元的工人,以及基本月薪最高为2,500新元的非工人。“法定”意味着雇主不能像过去那样简单地禁止员工请假。
更多人将受益法案第四部分规定的法定福利
修正案将非工人的工资上限调整到2,600新元。目前,基本月薪超过2,500新元的非工人不享有《就业法》第四部分所规定的福利,这些福利包括休息日、工作时间和其他服务条件的法定强制保护。工资上限的修订将使更多的非工人受益于这些法定保护。
广告根据修正案,雇主向非工人支付加班费的工资上限也将从2,500新元上调至2,600新元。目前,只有月工资达到2,500新元的非工人才有权享受加班费。这项修正案将使10万名劳动者受益。请注意,新加坡《就业法》对加班费的支付有严格的要求。雇主如果不注意超时工资相关的要求,将面临严重后果。
争议解决
根据修正案,就业法庭将对不当解雇和与工资相关的案件享有管辖权。不当解雇是指劳动者诉称其雇主的解雇行为缺乏正当理由或借口。目前,不当解雇案件由新加坡人力部(MOM)进行裁决。薪酬相关的纠纷则由争端管理三方联盟(TADM)调解,如纠纷未能予以调节解决,则将被交予ECT处理。因此,修正案建议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一站式争议解决服务,通过这种方式,员工就不再需要通过两条不同的途径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不当解雇的定义也将扩大到员工被强迫辞职的情况。如果员工能够证明他没有自愿辞职而是因雇主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得不这样做,那么那些企图建议员工辞职以允许员工挽回面子的雇主将受到挑战。企业主对该定义的变化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无疑将影响到公司在提议终止劳动合同时所应采取的策略。在薪酬纠纷方面,修正案提议雇主必须先取得雇员的书面同意,才可以因提供了某些服务(例如住宿)而扣除其薪金。
广告评论
修正案提议将《就业法》适用于所有员工将对雇主造成很大影响,对企业的劳务合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根据修正案下调整劳动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根据修正案劳动争议解决的范围还有可能会扩大到再就业、育儿假和其他与就业有关的法定福利的相关争议。企业需要采取更加谨慎和敏感的方法来管理劳动纠纷,避免在《就业法》变革阶段面临代价高昂的索赔。值得注意的是,修正案要求ECT和高院在处理不当解雇案件时,参考公平和进步就业实践三方联盟(TAFEP)出具的有关不当解雇的指导手册。因此,企业在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有必要参考相关指导手册以避免违规行为。(来源:LexisNexis律商联讯)
资料来源: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LexisNexis律商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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