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吸二手烟 酒瓶砸烟民 坐牢5个月

(新加坡30日讯)男子称对烟敏感,不满吸二手烟,挥酒瓶砸烟民,导致对方多处受伤,被判坐牢5个月。

被告是刘英德(53岁),受害人则是44岁的郑宏正。

被告面对一项严重蓄意伤人控状,指他在2016年12月25日,凌晨12时至12时32分期间,在武吉班让万吉路第257座组屋的咖啡店,用酒瓶砸伤受害人的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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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店放置隔板,清楚划分吸烟以及非吸烟区。

《新明日报》报导,根据案情,事发前一天晚上11时,受害人和友人在咖啡店外喝酒,当时被告坐在隔壁桌,两人背对背,之间距离不到一米。

大约一小时后,受害人开始抽烟,引起被告不满,于是转身拍了对方的头部,叫对方不要再抽。

受害人不甘示弱,质问被告,然后转身继续抽烟。

这时,被告拿起桌上的酒瓶,砸向受害人的脸。

受害人摔倒在地上,双方友人上前劝阻。

受害人之后也拿起酒瓶攻击被告,过程中,被告多次回到桌上拿酒瓶,有时用酒瓶打对方,有时拿酒瓶扔向受害人。

法官下判时说,他考虑到被告有案底,最后判他坐牢5个月。

另一方面,由于受害人也涉及用酒瓶打伤被告,他于去年10月31日认罪后,被判坐牢3个月。(人名译音)

被告不满受害人吸烟,竟挥酒瓶砸他。(档案示范照)

案发过程被电眼拍下,附近居民报警求救,被告和受害人之后被送往国大医院治疗。

受害人的颈项左边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左眼也擦伤,左眼结膜下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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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左眼、头部、右手臂和手指有擦伤,当晚动手术后,隔天出院。

控方指被告先动手,而且有前科,之前也因为涉及蓄意伤人而被捕。

代表律师求情时称,被告对烟敏感,容易感到不舒服。

  • 发表于 2019-08-0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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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社会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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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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