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购屋者协会建议政府 直委建筑商减成本

(吉隆坡29日讯)大马购屋者协会促请政府在明年度财政预算案,增建“先租后售”房屋,以及政府取代发展商,直接委任建筑商兴建可负担房屋,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

该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告诉《中国报》说,现有的一马人民房屋(PR1MA),并不会比市价便宜很多。

他说,政府推出的可负担房屋,却要通过委任发展商,再由发展商委任建筑商兴建房屋;政府不如自己做“发展商”,直接委任建筑商完成房屋项目,以减低兴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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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钟灵

取代发展商

他说,尽管目前房屋供多于求,房地产炒家也不敢在这时候“炒楼”,但长远之计,政府应制止炒楼活动,避免炒楼活动推高楼价,使首购族难以买房。

他建议政府提高购买第3间或以上房屋的印花税,制止炒楼活动。

“若一个人在一年内购买5到6间房屋,肯定是炒楼。”

陈钟灵也提到,目前政府规定可负担房屋的售价在30万令吉以下,但有发展商却鱼目混珠,50万令吉的房屋也称为可负担房屋。

该协会也建议政府,10年以上的房屋豁免产业盈利税。

财政部长林冠英将于10月11日提呈明年度财政预算案,财政部日前召集各商会和消费人协会代表,对财算案提出建议。

陈钟灵指出,政府不如自己做“发展商”,直接委任建筑商完成房屋项目,以减低兴建成本。(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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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成本不应转嫁购屋者

陈钟灵说,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可通过修改房屋政策,协助发展商减少成本,让房价进一步降低。

根据了解,发展商的成本主要分3部分,即建筑成本、工人开销和兴建公用设施的成本。政府规定发展商在兴建屋业计划时,必须承担兴建公用设施,如电站、排污和电讯设施的成本,建竣后把这些设施移交给国能、马电讯和英达丽水。

陈钟灵认为,国能、马电讯和英达丽水是政联公司,应该承担公用设施的成本;若由发展商承担成本,将把成本转嫁到房屋价格上,最终由购屋者买单,对购屋者不公平。

江华强:应降中小企业所得税

大马中小企业公会建议政府在2020年财政预算案中,降低中小型企业所得税,从现在的17%进一步降低1%至16%,并建议政府撤销旅游税和离境税,促进旅游业和国内投资。

该公会总会长拿督江华强说,预测美国与中国贸易战将持续至明年,对全球经济带来冲击,希望政府着重于鼓励国内投资和加强国内需求,以支撑国家经济,抵抗美中贸易战的压力。

江华强说,中小企业公会希望政府取消外国人来马的旅游税,以促使更多人来马。

目前,外国人入住国内酒店,每晚每房必须缴付10令吉旅游税。

他说,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都从事服务业,促进旅游业发展直接惠及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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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提到,明年是旅游大马年兼马中文化旅游年,政府应推出更多措施鼓励外国游客来马消费。

他也促请政府推出奖掖,鼓励中小企业外销产品至东南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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