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证件翻译规定,公证需要律师协会盖章

我们都知道,根据新加坡移民厅(ICA)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时,非英文文件均需翻译公证。从2015年8月起,移民厅只认可以下三种翻译公证:

1.使馆提供的翻译

2.公证处(具有公证资格的机构)提供的翻译

3.由大使馆认证的私人翻译

现在,关于第二类翻译认证,新加坡又出台了新的政策:

2017年2月15日起,根据新加坡法律学会的规定要求,证件翻译公证程序调整,在原公证收费之上,增加新加坡律师协会盖章认证,每份认证是有额外收费的!其它翻译收费及程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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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a notary public? – Notaries public in Singapore

新的认证长这样:

关于要在哪里申办这项认证的话,已经帮你们Google过了,或者可以直接在Google打上 Notary Public Singapore 就可以查到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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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新加坡移民厅2016年8月发布重要提醒以及新的文件检查清单!大家在申请PR时一定要注意,主要有以下几点:

1.移民厅不会接受PR申请材料未完成或文件不足的申请,如果文件不完整,将需要重新预约新的递交时间,重新递交! (PS:以前如文件不足,移民厅会给两个月时间补足,在这两个月任意时间去移民厅递交,不需要重新预约)

2. 注意所有材料需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申请时,移民厅将收走作为审批资料。长官会检查原件是否和复印件一致,并当场退还原件。

3. 移民厅将不再提供复印服务。但移民厅4楼和5楼,仍然提供照相服务。

4. 新的文件清单中,移民厅人性化的提供了资料检查清单(checklist)。申请者可以根据资料检查清单,一 一对应检查自己资料是否完善。

  • 发表于 2019-07-31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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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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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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