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可以试一试,也许有戏呢...祝楼主好运
请问一下,老公SC,小孩SC,我PR未满两年,有办法申请公民吗?
具体状况如下:老公SC超过一年,小孩出生后变成SC,现在也接近一年,我现在想申请SC,但结婚未满两年,还差五个月。PR未满两年,还差一年零四个月(之前写错了,写成16个月了)。我现在工作,有办法申请吗?
您误解了我的意思 我只是在讨论你回复别人帖子的态度和语气,我个人觉得过了一点。你看到贴主回你的吗? ...
呃,谢谢你!我们回归主题。
这一题我其实是替我老婆问的,我是男的。
其实ICA是有很多例外的,不一定是死的条条框框。
比如,我的小孩出生的时候不是公民,那个时候我的公民正在等Final Approve Letter。我去问ICA,能不能一起办下来。ICA也同意了,所以我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就成为公民了,没有走申请的流程,只是补交材料而已。按ICA的Rule的话,这是不可能的。
再比如,我小孩出生时,我是公民,我老婆是EP,按ICA Rule,不可以给我岳父母申请Long Term Visit Pass。但我去问,也申请下来了,不过只给了一个人而已。
我明知道ICA Rule还上来问是想知道大家有什么规定之外的信息可以分享。再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