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PR,最近想和女朋友回国注册结婚,女友是WP,后来才知道WP和PR结婚还要经过人力部的批准(尼玛人力部管的事情还真多,别人结婚还得经过你的批准?TMD侵犯人权啊!)假如获得批准之后,回国也注册了,女友的WP是不是就要马上割掉,然后我给她申请家属准证,她才能回来新加坡?还是注册之后她还能以WP的身份在新加坡继续工作?
顺便问一下,通常申请都会批准吧?我女友来新2年,在工厂做工,没有不良记录。
WP得向MOM申请批准,这个信由你老婆去写,大概一礼拜左右就能收到批准,批准后就可以去大使馆注册结婚
不批准,以后她会很麻烦。据某位重伤人士说的。
只要申请了的,无任何变化或影响,放心
WP得向MOM申请批准,这个信由你老婆去写,大概一礼拜左右就能收到批准,批准后就可以去大使馆注册结婚 ...
大使馆目前只接受中国国籍的双PR注册。。。
楼主,申请是个很容易的事情,一般没有特殊情况不会不让,没必要暴躁。。。
MOM通过之后,可以在新加坡婚姻注册局注册也可以回国注册,不会改变你老婆现有的身份,也可以在现有的身份基础上申请LTVP。。。
其实这种申请就是对wp有点歧视,透露出政府不喜欢sc/pr和wp结婚,根源应该是李老爷子的精英论。
要是和新加坡女结婚,WP 申请会不会批?和双方条件有直接关系么?
就事论事,如果男方是wp,这就更加不是政府想要看到的。不过现实中这种事情估计也很少发生。
经验分享(本人之前WP和公民结婚):先申请MOM的批准信,只要没有不良记录通常都能拿到(准备需要的资料寄过去,通常4周内出结果),WP结婚不会割准证,建议继续拿WP,可以先去ICA网站做PRE-MARRIAGE ASSESSMENT FOR LONG-TERM VISIT PASS(也是大概4周出结果,做这个可以节省申请LTVP的等待时间),等结婚后申请LTVP,拿到LTVP的IPA,去ICA拿卡时ICA会自动割去WP(拿卡割准证的部分是网上朋友分享的)
sp,ep不用,可以说是对wp的一种歧视吧。。。
一直都说WP,那如果是SP或者EP就不需要申请了吧!
难道要先离婚吗?然后通过申请再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