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把孩子打掉之后男方是否需要付精神损失费

跪求各位大侠,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如果怀孕后把孩子打掉之后男方是否需要付精神损失费, 双方还没有结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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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答

马程

新加坡不接受婚前一切

也就是说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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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枫

这个问良心, 而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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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园光

这个问良心, 而不是法律

虽然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但是我愿意并且已经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也给了它一些钱买点东西补补身子。

现在就是想问一下新加坡这边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抛开感情和道德的考量,是不是和中国一样, 所有医疗费用都平摊?

只想问一个法律问题,谢谢

点评

Babejuan

劈腿啊?你可以一分钱不掏的,她也拿你没办法。但是怀孕了还要跟你分手,楼主你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发表于 11-2-2016 10:12

郑丽颜

木有法律管这个.虽然坡县不鼓励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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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谦

没结婚 就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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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云凤

没结婚,属于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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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平伯

虽然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但是我愿意并且已经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也给了它一些钱买点东西补补身子。

...

钱都花, 随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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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竹

不可能有精神损失费, 这和结不结婚无关。

生孩子完全由女方做主,男方无权干涉。孩子只要生下来, 不管是否结婚,父母双方都需要提供抚养费。

既然决定权在女方, 女方怎么能要精神损失费呢?双方都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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