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违约的问题求助,急TAT

又来求助万能的华新了。。
是这样的,楼主15年7月跟同专业的其他几个妹子一起租了一整套组屋,和房东签了1年约,交了一个月押金。但之后楼主和妹子们相处得不太愉快,房子也比较老不太舒服,所以就寻思着搬出去。15年11月楼主找到了接替的妹子,当时也跟房东交代过了,房东只说让接替的妹子把证件信息发给中介改改合同上的名字就好了。于是楼主就放心的搬走了。结果现在接替的妹子来找我,说她也不想住了马上要搬走了,但她找不到人来接她的位置,然而合同上的名字还是我的,因为她当时忘了发身份信息过去。。。
 
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妹子走了,整套房子少付一个人的月租,算违约吗?如果我押金不要了,还需要有其他赔偿吗?不太明白新加坡的法律是怎么样的,现在特别惶恐,怕一不小心就被遣返了。
 
附上两张图。第一张图是我的名字出现在合同上的位置,当时我们几个人只有一个人签了字,其他人的的名字都只出现在了合同的这个地方。请问这个合同的法律约束对没签字的人也有效吗?第二张图是我在合同扒出来的唯一一条跟违约有关的条款,不过我看不太懂,这个违约金是指整套房子违约要交的吗?如果不要押金了是不是就不用再额外交了?

楼主现在心急如焚。。。很怕惹上什么法律纠纷。。。还望有热心人士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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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贤 提出于 2019-07-18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