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预警#电动脚踏车将须注册 只能在特定道路行驶

政府全盘接受了活跃通勤咨询小组的建议,会限制电动脚踏车只在脚踏车道、共用道和公路上行驶,车主日后也须向当局注册。
  总理公署、外交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杨莉明昨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交通部开支预算时作出以上宣布,并表示大部分新条例将在今年底实施。
  她指出,咨询小组所建议的条规和行为准则公平且合理,照顾到了行人、脚踏车骑士和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各方的安全,而且也扩大了国人的通勤选择。
  活跃通勤(active mobility)咨询小组上月向交通部提呈报告,针对个人通勤工具在人行道和脚踏车道等设施的使用,制定一套守则。
电动踏板车等不能上公路 报告建议,允许个人电动通勤工具如电动踏板车(hoverboard)、电动独轮车(unicycle)和电动滑板等在人行道、脚踏车道、公园连道及其他共用道使用,但不能在公路上行驶。
  使用者须遵循车速限制,在人行道的车速不可超过每小时15公里,在脚踏车道和共用道行驶则不可超过每小时25公里。
  此外,为确保他人安全,所有个人通勤工具的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则不超过70厘米。它们也须安装照明灯,能见度低时须开灯。
  获陆路交通管理局批准的电动脚踏车可在脚踏车道、共用道和公园连道使用,但不能在人行道行驶。
  电动脚踏车骑士也须遵循车速限制,不可超过每小时25公里。车主日后也得向当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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