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越南房地产新政策

越南今年7月1号正式开放房地产市场,新加坡作为首个海外国家正式推出胡志明市地产项目,这个星期新加坡两大发展商keppelland, capital land 都推出各自在胡志明市的高档公寓房地产项目,试探市场行情。目前反响是相当的不错。

一、2015年7月1日生效的投资法所涉及到房地产规定包括:

第一,2015年7月1日生效的投资法所涉及到房地产规定仍未完善,另外越南土地法28条规定所有投资项目用到土地都要定押金,押金金额是以项目投资总额的1%到3%;

第二,对于项目转让,投资者已征收土地可以马上转让项目。 2006年的房地产规定项目要完成基础后才能转让,但根据新的投资法和房地产经营法,如果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将可立即转让;

第三,对于收回项目,投资法在土地法2013年第64条规定某个项目如要延期24个月要再次缴纳土地租金,在24个月以内投资者没有开展投资项目就被收回土地,但据2014年投资法规定,投资者有权利在1年内清理本项目的财产,再过12个月以后如果投资者没有清理,政府就会待其处理。

二、有关2015年7月1日生效的房地产经营法的若干注意条例:

第一,房地产抵押担书保是针对几年时间完工的项目,需在银行缴押金才能得到房地产担保书,该手续给企业带来困难。截止现在,少部分胡志明市大企业与银行有联盟关系,则不需办理相关抵押手续仍得到银行的担保书。目前银行担保书费用为2%/年;

第二,旧版房地产经营法规定转让项目需完成项目基础和房地产使用权,但新版房地产经营法规定只要有房地产使用权即可进行转让;

第三,房地产经营法第15条规定下级的代理商不能替投资者转让项目;

第四,房屋法有新的规定,即拥有赴越南签证的外国人、外国投资基金、外资银行、外企在越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均可购买房屋,可购买公寓和包含土地产权的别墅等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外国人在越南购房有一些限制,如房屋产权为50年(但与越南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可拥有房屋永久产权);每人在一个公寓小区或一个坊级行政区划最多只能拥有一套房屋;外国人所购住房的面积和总套数不受限制,但每个公寓小区外国人拥有的住房总数不能超过30%, 每个坊级区划内外国人拥有的别墅不能超过250套;买房时必须通过银行转款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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