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中国大使馆拿“无犯罪记录”证明么?

请问各位有没有谁拿过这类的证明?
大使馆的网站上说 “以上公证书,应向本人在中国(原)户口所在地或法律事实、行为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单位认证,并办妥新加坡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后,方可在新加坡使用。”

这也太麻烦了。为了一个证明要回一次国。而且最重要的是回原籍所在地呢,还是去户口所在地?

有办过此类证明的兄弟姐妹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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