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太平常了不要大惊小怪。下个公司可以buy you out from notice period 。重点是你有没有这个价值。
谢谢一般职位呀关键是,估计很少有公司愿意buyout吧
如果是普通职位那这个公司吃相有点差。。lz要考虑是不是公司有什么问题导致员工流动性大于是靠这种条款绑人。如果是中高层,或者稀缺人才,或者公司会花成本专门培养你的话,这种条件还可以理解。
看你自己愿意签这种合约不啊或者自己有没有本事和HR谈改一下合约内容
same here我前公司和现公司manager级别的都是这样
取决于公司同级别的人是不是都是三个月啊都是的话商量余地不大
mgr职位可以理解,我的职位只是snr不过面试的时候,他们有强调希望员工可以久待
我是怕现在去商量是不是不太好就感觉我还没去就想走了呢
应该是想用这种条款绑人本来还挺想进这家公司的,看到这个条款就膈应得很,想着到时候如果离职可能还要赔公司钱,好不爽
提前丢信就好了啊一般很少有公司愿意等3个月的,除非这个职位没有更好地候选人。所以,大概算一下时间,提前丢信就行了。